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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國內線航廈,又稱國內線航站簡稱國內航廈、國內航站,是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的第二座航廈,位於中華民國桃園市大園區。作為桃園國際機場的第二座航廈,國內航廈於年月動工,年月日正式啟用。
隨著台灣民眾的出國頻率日漸增加,台灣各地民意代表紛紛爭取將僅有國內航線的地方機場「升格」為國際機場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除考量到廣涉國際機場的效益依然不明外,也認為到台灣機場多屬軍航、民航共用,能使用的土地狹窄,改建十分困難,遂於1970年提出在桃園國際機場建設國內航廈的構想,這個構想也獲得超過70.1%的機場附近居民支持。[1]:5-1[1]:6-54
在國內航廈的構想期間,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曾提出甲、乙兩案作為興建方案。在甲案中,國內航廈建置於桃園國際機場的塔台附近;然而,由於地下管線、煤氣加壓站、儲油槽及進出車道交錯,且因距離停機坪遠須以車輛接駁,甲案未被採用,轉而選擇設於桃園國際機場戰備機坪區的乙案。[1]:8-8
基於提供國內線需求及國際線接駁所設計的國內航廈,其發展共分第一至第四階段,第一階段的建設計畫以兩期為主[1]:5-4[2]:1-1,面積達到12公頃[3]:4-1。預定於1996年動工、1997年12月完工的第一期中,除新建一層高的航廈主體外,也將一併建設貨運臨時處理站、直升機起降場、停機坪、停車場及進出匝道等設施,預算新台幣3億元;而第二期則將第一期所興建的航廈主體增建為二層,並同時增建停車場、排班計程車休息室及客機停機坪,預算4.9億元[1]:5-1。
以「中正機場國內線航空站設立計畫」為名的國內航廈工程,在第一階段的一、二期相繼完工後,可擁有4,800平方公尺的直升機起降場與停機坪、16,600公尺的客運停機坪、31,200平方公尺的停車場及樓地板面積13,000的國內航廈。[3]:4-1其環境影響評估也於經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996年12月18日的審查後[4],於1997年1月25日獲公告有條件通過[5]。
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通過國內航廈的環境影響評估後,國內航廈的建設計畫卻很快面臨了進度落後的問題。同時,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也發現國內航廈第一階段建成後,服務能量將很快在1999年面臨飽和的困境。在因應中華民國政府發展亞太空運中心的通盤考量下,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很快於1997年底提出變更計畫,重新檢討了國內航廈的興建計畫。[2]:1-1
經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檢討的國內航廈計畫,使原先第一階段第一、二期的工程合而為一,將原先樓地板面積僅有13,000平方公尺的航廈主體擴大為17,400平方公尺;調降直升機起降場與停機坪的面積,從原先的4,800平方公尺縮小為2,900平方公尺;並將原先16,600平方公尺的客運停機坪大幅擴大為30,200平方公尺。除此之外,還增設原先所沒有的6座空橋。[2]:1-1
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調整,國內航廈的建設期程也從原先的1996年12月至1999年1月調整為1998年4月至1999年6月[2]:1-1。此一變更計畫,同樣也獲得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通過[6]。國內航廈最後於1998年4月15日正式啟用,在啟用伊始,國內航廈就開始為花蓮航線服務[7]。
但這並不是桃園國際機場第一次為國內線航班服務。在同一時間,桃園國際機場已經在1997年1月完成了桃園-花蓮國內航班的首航,並於1998年1月1日及2月12日獲得大華航空及台灣航空兩家航空業者加入,於桃園國際機場服務國內航班。[8]
在國內航廈啟用一年餘後,行政院於1999年5月11日決定全面停止國內航廈計畫,其不再開發的環境影響評估結論變更也於2013年9月18日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45次會議中通過。[9]而閒置的國內航廈,則被構想改為商務航空中心使用[10]。
由國內線航廈所改建而成的「桃園國際機場商務航空中心」,則在中興航空的承攬經營下,於2008年3月投入使用。[10][11]:8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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